返回学校主页

广西区域性高发肿瘤早期防治研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

作者:姚茜 来源:区域性高发肿瘤早期防治研究教育部/广西重点实验室 发布时间:2021-07-10


广西区域性高发肿瘤早期防治研究重点实验室依托于广西医科大学,始建于上世纪六十年代,在我国著名肿瘤学专家叶馥荪等老前辈帮助下,实验室在国内建立了最早一批的肝癌、鼻咽癌高发现场,并在流行病学、病因学、分子生物学、现场三级预防及综合治疗等领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在国内外最早提出肝癌高发的三大病因和鼻咽癌发病的病毒病因理论,已被国内外广大学者所认可,并被写入各类医学教材。基于区域性高发肿瘤早期防治研究方面的重要成果,实验室于2005年获首批广西重点实验室,2007年获教育部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立项建设,并于2013年通过教育部验收,2016年通过教育部评估。

广西肝癌、鼻咽癌发病率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均排在全国前2位。实验室根据广西及东盟国家肝癌、鼻咽癌等恶性肿瘤高发的特点,响应国家“一带一路”的倡议,面向国家构建东盟国际大通道的重大需求和推动中国-东盟生物医药发展和健康广西建设的需要,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建立了围绕“肿瘤病因学及高危人群干预措施研究”、“肿瘤早期诊断手段与策略研究”和“肿瘤早期治疗模式研究”三大研究方向,致力于区域性高发肿瘤早期防治策略研究并推广应用。以早期防治为总体目标,瞄准学科前沿,并将分子生物学技术与常规技术相结合,分别从广西高发肿瘤的流行病学、病因与发病机制、重要基因的克隆与表达、肿瘤早期标志物的筛选与鉴定、肿瘤早期诊断方法以及肿瘤的综合治疗策略等方面全方位的开展研究工作,从而为肿瘤学学科发展及肿瘤早诊早治提供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按“立足广西、面向全国,辐射东盟,走向世界”的总体定位,将实验室建成区域性高发肿瘤早期防治研究领域国内一流且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研究中心、优秀创新领军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和学术交流中心,推动我国区域性高发肿瘤早期防治研究科技创新以及中国-东盟生物医药的研究合作与交流。

近五年来,实验室在多个研究方向上取得了重大的进展,发表各类论文共1168篇,其中SCI论文752篇,入选ESI高被引论文10篇,被Faculty of 1000数据库收录1篇,22篇论文被国际国内各类指南引用;编写教材15部,专著12部,专家指南或共识21部。申请国家级专利87项,其中授权69项。2016年至2020年共承担包括国际合作项目、“十三五”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国防科技创新特区163计划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共288项。获得包括教育部自然科学一等奖及广西科学技术奖特别贡献类特等奖在内的各类省部级以上奖项18项。

实验室现有固定研究人员74人,其中高级职称研究人员59人,具有博士学位67人;研究生导师66人,其中博士研究生导师40人。团队中获得国家百千万人才及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广西八桂学者、广西医学高层次领军人才、广西杰青及广西青年八桂学者等高层次人才17人(42人次)。

实验室位于广西医科大学科技大楼4层,实际可用面积2400余平方米。实验室目前拥有包括高内涵细胞分析仪、流式细胞仪、单细胞自动制备系统、测序仪、3D打印机等大型设备在内的各种仪器设备,具备承担各种高水平项目的能力。

本实验室自成立以来即面向全社会设立开放课题基金,主要研究方向以广西区域性高发肿瘤(肝癌、鼻咽癌、宫颈癌和卵巢癌)应用基础研究为主,并向基础与临床应用研究延伸,旨在充分利用和发挥良好的科学研究条件和学术氛围,实现重点实验室的开放效益,开辟立足国内培养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渠道。开放课题申报资助意义重大、具有应用前景的基础理论研究及旨在增强开发能力的应用基础研究。目标在于通过合作共建,获得有重大意义的科研成果,发表高水平的科技论文,培养肿瘤相关高科技人才。

一、开放课题优先/重点资助下述研究领域:

  1. 广西区域性高发肿瘤(肝癌、鼻咽癌、宫颈癌和卵巢癌)病因学及高危人群干预措施研究。

  2. 广西区域性高发肿瘤(肝癌、鼻咽癌、宫颈癌和卵巢癌)早期诊断手段与策略研究。

  3. 广西区域性高发肿瘤(肝癌、鼻咽癌、宫颈癌和卵巢癌)早期治疗模式研究。

二、申请人资格

  1. 具有医学或生命科学相关学科硕士以上学位者,或副高级以上职称者。

  2. 申报当年年龄小于55岁(含55岁)。

  3. 无学术不端行为。

  4. 愿意遵守广西医科大学及广西省重点实验室相关学术研究及经费管理规定条例者。

三、优先资助如下申报对象

  1. 具有重大科研意义,具备切实可行性的课题。

  2. 具有海外或者国内985博士学位青年科技工作者,年龄<35岁。

  3. 3年内作为主要作者有高水平文章发表。

  4. 与本实验室有合作基础的单位及个人。

四、申报限制:

  1. 本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广西医科大学及其附属医院职工不能作为本项目的课题负责人。

  2. 每人限报1项。

五、申请程序及评审

  1. 申请人填写“广西区域性高发肿瘤早期防治研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申请书”(附件1),获得申请人所在单位同意(所在单位加盖公章),一式三份邮寄至: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22号,广西医科大学科技楼4楼,马晓娥,0771-554056018589912016)。申报书电子版(请转化为PDF格式文档,其中签名页需扫描)发生至邮箱:gxmu_tummorkeylab@163.com

  2. 受理材料截止时间:以每年通知时间为准(以邮箱接受申请书时间为准)。

  3. 申请的项目由实验室主任及该研究领域2-3名教授负责初审,经初审合格的项目提交本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评审。学术委员会根据客观公正、择优资助的原则,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资助项目,资助名单将在实验室网站公布。

  4. 经学术委员会评审后,确定受资助的项目。受资助者在规定时间内与重点实验室签署研究合同,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送实验室。逾期不报且不说明理由的项目,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六、基金资助及管理

  1. 每年计划资助研究项目3-5项,每个项目资助金额4-10万,具体资助金额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研究决定。根据规定,申报成功后开放课题经费下达至开放课题负责人单位,开放课题经费具体实施办法根据《广西医科大学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经费暂行管理办法》进行。

  2. 开放课题执行期最长期限不超过2年。

  3. 开放基金资助经费开支包括实验材料费、文献出版费等。基金资助项目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一经发现,终止资助。项目结束时如有结余经费,将由实验室全部收回,补充至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

  4. 实验室将定期检查课题进展及执行情况,项目负责人每年必须提交研究计划进展报告,根据课题性质和进展,提交学术论文、研究报告或阶段小结,发现完不成计划或方案有问题时有权暂时终止、调整或取消项目及基金资助。

  5. 开放课题研究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向实验室提交如下资料归档:项目任务合同书、项目总结报告、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

  6. 经开放课题资助所产生的研究论文和其他成果,归研究者个人及本实验室共有;自带经费的开放课题所取得的成果,归研究者、研究者原工作单位及本实验室共有;外籍客座人员成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上述成果均需标注实验室名称,本实验室的中文标注为“广西区域性高发肿瘤早期防治研究重点实验室”,英文标注为“Guangxi Key Laboratory of Early Prevention and Treatment for Regional High Frequency Tumor”。未署重点实验室名称及未标注的,验收时不计入成果。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晓娥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22号,广西医科大学,科技楼4楼,广西区域性高发肿瘤早期防治研究重点实验室。

电话:0771-554056018589912016)。 

E-mail:gxmu_tummorkeylab@163.com


                  广西区域性高发肿瘤早期防治研究重点实验室

                    202171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