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马晓娥 来源:区域性高发肿瘤早期防治研究教育部/广西重点实验室 发布时间:2023-05-09
区域性高发肿瘤早期防治研究教育部/广西重点实验室以应用基础研究为主,并向基础与临床应用研究延伸。以区域性高发肿瘤(肝癌、鼻咽癌、宫颈癌和卵巢癌)研究为总体目标,瞄准学科前沿,将分子生物学技术与常规技术相结合,分别从广西地方性高发肿瘤的流行病学、病因与发病机制、重要基因的克隆与表达、肿瘤早期标志物的筛选与鉴定、肿瘤早期诊断方法、综合治疗技术等方面开展研究,从而既为生物医学学科发展以及区域性高发肿瘤早期防治提供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也为我国和广西生物医药领域的发展提供新产品和新药物。
一、 本年度优先/重点资助下述研究领域:
区域性高发肿瘤(肝癌、鼻咽癌、宫颈癌和卵巢癌)病因学及高危人群干预措施研究、区域性高发肿瘤早期诊断手段与治疗模式的研究、区域性高发肿瘤综合治疗策略研究。
二、主要考核指标:
筛选或鉴定出区域高发肿瘤(肝癌、鼻咽癌、宫颈癌和卵巢癌)潜在肿瘤标志物、阐明病因及发病机制、早诊早治新技术和新方法的发明,及肿瘤发展与进展的基础与临床研究等。
要求发表1篇SCI论文或至少2篇以上中文核心期刊论文,且需将本实验室作为署名单位之一。
资助项目的有关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著、研究报告、总结、鉴定及成果等,均须标注“区域性高发肿瘤早期防治研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广西医科大学)/广西区域性高发肿瘤早期防治研究重点实验室”及项目编号,英文标注“Key Laboratory of Early Prevention and Treatment for Regional High Frequency Tumor(Guangxi Medical University),Ministry of Education/Guangxi Key Laboratory of Early Prevention and Treatment for Regional High Frequency Tumor”。未标注的,项目结题时不计入成果。
三、本项目课题申报要求:
1. 实施年限:2年
2. 计划资助经费:每个项目资助经额2-5万,具体资助金额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研究决定。根据规定,申报成功后开放课题经费下达至开放课题负责人单位,开放课题经费具体实施办法根据《广西医科大学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经费暂行管理办法》进行。
3. 资助对象:广西医科大学及其附属医院以外的所有科研人员均可申报,每人限报1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根据项目的意义、学术价值和创新情况对申请书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开放课题项目,对获准项目签定项目任务合同书。
4. 受到本实验室基金资助的开放课题所取得的成果,归研究者个人及本实验室共有;自带经费的开放课题所取得的成果,归研究者、研究者原工作单位及本实验室共有。外籍客座人员成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5. 工作评价及成果管理
(1)所有实验室开放课题,每年必须提交研究计划进展报告,根据课题性质和进展,提交学术论文、研究报告或阶段小结;
(2)课题结束或终止,必须向实验室提交如下资料归档:项目任务合同书、项目总结报告、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
6. 实验室主任必须经常检查课题进展及执行情况,发现完不成计划或方案有问题时有权暂时终止、调整或取消项目及基金资助。
7. 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9日,请将电子版发至以下邮箱,纸质版一式三份交至以下地址。(说明:邮寄纸质申请书的邮费请自行付清,本实验室不接收“到付”的快递邮件。)
联系人:马老师
地址:广西医科大学科技大楼4楼0412室
广西南宁市双拥路22号
邮编:530021
电话: 18589912016
E-mail: gxmu_tummorkeylab@163.com
附件:2023年度区域性高发肿瘤早期防治研究教育部/广西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模板)
2023年5月9日